现有我校2019届毕业生韩花,女,不慎遗失本科毕业证(编号106701201905001970)和学士学位证(编号:1067042019101970),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0670120190501970B)和学位证明书(编号:106704201911970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