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和各位考生:
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月16日在校本部举行,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管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黔招考社〔2023〕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次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考场安排
本次考试我校共有180个考场,其中四级考场129个、六级考场51个,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下表:
考试等级 |
考试时间 |
听力时间 |
考试地点 |
英语四级 (CET4) |
12月16日 09:00- 11:20 |
09:40-10:05 |
第4、5、6、7、8教学楼 |
英语六级 (CET6) |
12月16日 15:00-17:25 |
15:40-16:10 |
第4、5、6教学楼 |
准考证上已标明考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于12月7日后到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系统(https://cet-bm.neea.edu.cn/)打印。
二、监考工作
(一)考试当日,监考人员请按下表到指定教室集中,领取试卷及监考材料,考试结束后到指定教室交试卷袋、答题卡袋和监考材料。
级别 |
时间 |
领卷、交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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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 |
考场号 |
领卷地点 |
交卷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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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12月16日08:00前 |
校本部 |
001-069 |
7104 |
7104 |
070-129 |
7105 |
7015 |
|||
六级 |
12月16日14:00前 |
校本部 |
001-051 |
7105 |
7105 |
(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纪律教育,要求监考人员严格遵守《CET监考员守则》(附件1),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并注意如下事项:
1.考生入场时,要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为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同学提前到所属学院开具确认身份的证明(须贴有学生照片并加盖公章),凭证明参加考试),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并要求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名。
2.要认真指导考生正确粘贴条形码并进行检查,确保考场内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无漏贴、错贴。
3.手机和考试相关等物品放至指定位置,禁止带至座位上。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微博、微信、QQ等)向外发布考试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四、六级考试实行多题多卷,即在同一个考场内使用多套试卷,试卷随机发放,其类型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区分,考生须按要求将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无条形码则无成绩。
三、考生须知
(一)本次考试所有考场使用调频收音,请考生自备质量合格的听力接收设备(调频耳机或调频收音机)。听力考试过程中须戴上耳机,严禁外放以免影响其他考生。
试音时间:12月14日–12月15日,每天10:00-16:00。
播放频率:74.5MHZ
收听地点:全校所有公共教室
(二)考生应在开考前15分钟(四级:08:45,六级:14:45)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以及听力接收设备(自备电池)、2B铅笔、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参加四级考试必须在上午9:00前进入考场,参加六级考试必须在下午15:00前进入考场,过后一律不得入场并以缺考论处。考试全过程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2.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一不可。
3.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在签到表上签字。
4.考试时考生应在监考人员指导下正确填涂信息并将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1相应区域,否则阅卷时无法判断试卷类型,将以零分计。
5.听力播放完毕后,监考人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考生在做听力试题时务必直接在答题卡1上作答。
四、考试纪律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遵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附件2),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3)和校纪校规处理。除考试用品外,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全部放置在教室门外。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数字接收装置进入考场,建议考生自己带包放置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二)下列情况按违规处理:
1.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未用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5.CET相关规定中规定的违规行为。
(三)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做好考试前考生的组织、动员和教育工作,坚决杜绝代考等作弊行为的发生。
(四)由于我校教室资源有限,报名本次英语四级考试但无故缺考的考生,将取消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报名资格。若考生确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须本人写请假条,注明姓名、学号、班级和请假事由,辅导员签字后交至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行政楼208)备案留存。
五、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积极配合考试的组织调度等相关工作。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54-8737043。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