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7-22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暑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和高质量开展,统筹做好安全管理、专业适配、学生关怀和舆情稳定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压实安全责任
二级学院书记、院长为实习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实习指导教师为所指导学生直接安全员。
二、排查风险隐患
学生实习之前务必开展安全教育、购买意外保险、签署三方实习协议。重点排查实习单位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防护设施)、交通住宿(通勤路线、住宿点消防治安)、操作环境(特种设备、危化品、水域作业等风险)、应急预案(实习安全应急预案、单位急救资源、属地救援通道)等。
实习岗位须与培养方案相匹配,严禁安排与专业无关的纯体力或高危劳务活动。提前摸排学生健康状况和合理诉求,不得强迫学生服从某一指定单位。
三、强化过程监管
(一)设置并运行“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电子围栏、安全打卡等功能,通过电话、微信、走访等方式动态巡查和了解学生真实状态;严禁学生参与水域活动、野外探险等非教学安排项目;同时做好学生安全、心理健康教育。
(二)原则上,高风险实习(野外、化工、水域、机械等)每日一报,中风险实习(城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司等常规环境)每两天一报,低风险实习(校内或就近实习等)每周汇总报告,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调整。
(三)关注学生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实习相关言论,对学生合理诉求及时回应,对不实信息及时澄清。发生人身伤害、群体冲突、负面舆情等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教务处实践科并同步通报党委宣传部。
四、严肃追责问责
严禁未在实习管理系统录入信息而擅自派出学生、严禁私自变更实习地点、严禁未按规定执行报告制度、严禁未购买意外保险、严禁迟报瞒报安全事件(风险)等。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6年7月22日